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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收到的财政部门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1-30 16:20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因此,企业使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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