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地税办发〔2013〕31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粤地税办发〔2013〕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涉税舆情,发现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市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
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2013〕6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5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发挥地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继续强化我省地税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对税法知识、办税指南等方面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要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系纳税人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12366热线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12366接线人员的税法知识培训和工作交流。
二、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税舆情,发现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省局。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三、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不同层级工作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各地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
意见的通知》(粤府办52号.tif)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