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9号)的规定,现将凤岗国税分局、凤岗地税分局截至2018年01月15日止欠缴税款,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
2018年0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9号)的规定,现将凤岗国税分局、凤岗地税分局截至2018年01月15日止欠缴税款,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
2018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