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税收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总体呈现三个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巩固“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工作质效。2016年,我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门户网站增设了减税降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等政务公开栏目,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动态356条;2016年4月开通“东莞地税”微博公众号,同时通过公众微信号和微博实时发布政策热点和办税资讯,纳税人接收更及时;开展政策宣讲会,主题包括“东莞市‘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暨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发布会”、“上市之道‘激’不可失”等;通过本地电视、电台、报刊、知名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国、省级主流报刊发布和解读最新政策热点,报道新闻动态,告知最新办税指引,实行同步解读,同步宣传,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更高效。
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发布软硬件。2016年升级改造大厅办税服务厅,扩大信息公开场所面积,更换带税宣功能评价器税419台,新增电子填单台70台、24小时自助终端机5台、LED显示屏2个、海报机6台,张贴税务宣传画报78幅;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座席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语音和网站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涉税咨询渠道更畅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优化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32条。其中,信息公开类473条,办税服务类3841条,税收宣传类432条,发布其他信息386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43条;今年4月份开通微博公众号,开通以来共发布信息238条。
(二)通过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主流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公布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涉税事项,解答处理群众实际问题。2016年,我局通过《东莞日报》、《南方日报》、《中国税务报》、南方网、阳光网等媒体共刊登政府信息83篇(次),开展政策宣讲会3次,制作专题电视栏目《地税与你》3期,参加“阳光热线”电台直播节目1次,参加广东“民声热线”节目 1次。
(三)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通过税收宣传月,精心组织“送税法进企业、进校园”、建设税收宣传教育基地、设立税费宣传示范区等多项税收宣传活动,让纳税人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税收动态;二是利用纳税人学校设施定期组织开展纳税辅导培训。2016年,我局纳税人实体学校及网络学校共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605场,参加人次达5.2万。三是利用新媒体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今年共拍摄了5部税收政策宣传片在各个纳税服务厅播出。包括《诚信纳税》《萌娃课堂》《莞企财务官聚焦营改增》《国地税融合、携手惠民生》《合作升级促改革,征纳共赢惠地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宗,均在《条例》规定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6年,东莞市地税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东莞市地税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份,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东莞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面对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申请诉求,如何准确的把握申请人的需求和信息公开的尺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关于印发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的通知》(东地税发〔2010〕197号),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力度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学习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实际操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提升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建设好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的公开栏目,强化税收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与省局、市政府的信息公开系统对接,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