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电脑和打印机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5〕568号
评审日期: 2015年07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5年07月29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计算机、打印机)的代理销售或授权证明(设备制造商除外)。(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 钟建威
联系电话: 22805698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A |
2015年07月28日 |
1,817,800.00 |
东莞市维信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莞城区澳南路1号东日电脑市场717 |
评标小组:孙伟远、刘远麟、田云生、吴平、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