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或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税收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注重网站建设。我局在门户网站首页增设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专题”等专题栏目,更方便纳税人查询政策文件和办税指引。
(二)紧跟政策热点。我局为了更好地向纳税人宣传解读最新税收政策,不仅通过网站形式宣传,还着重开拓电台广播、报纸专题等形式,针对不同时期的热点、新政进行详尽解读。
(三)加强便民服务。新增网上办理车船税功能,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银联支付平台缴纳车船税;新增网上亮证便民功能,协同推进商事登记改革以及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多证联办”制度,实现了税务登记创新。这些措施都进一步向纳税人公开办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方便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优化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东莞地税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945条,其中信息公开类181条,占3.04%;税收动态类47条,占0.79%;纳税辅导类1772条,占29.81%;税收法规类219条,占3.68%;分局专栏类3759条,占63.23%;其他信息1条,占0.02%。
(二)利用电视台公开税收政策。我局通过与东莞电视台合作,在不同的黄金时段推出《地税与你》的节目,共向广大市民播出了5期专题——《电子办税厅》、《企业年金》、《纳税人学校》、《车船税网上缴纳》、《最新创业就业政策》。
(三)利用报纸公开税收信息。我局与《东莞日报》合作,对各时期的税收热点向纳税人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四)利用社会新闻舆论工具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新闻报道、税收宣传月、公交车、大型电子屏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并按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其为税收事业的保驾护航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纳税人的需求相比,仍需在效率方面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各科室协调。充分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
(二)纳入绩效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更好地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