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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3-03-29 12:55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本报告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 www.gd.dgl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3号,邮编:523071,电话:076922887288,传真:076922887388)。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根据中央、省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获取地税相关政府信息、办理涉税事宜提供了便利,有效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企业、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地方税收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结合领导任职及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各地税分局也相应调整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细化到具体科室部门,形成了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纳税人服务中心协助,其他部门和基层分局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落实监督检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基层分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设立投诉窗口、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优化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调整、优化门户网站功能。由局内各单位负责公开栏目的日常信息上挂和更新,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税务公告、税收宣传和开展涉税事项咨询等,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查询渠道。201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59条,其中:信息公开类86条,占4.89%;税收动态类132条,占7.5%;纳税辅导类255条,占14.5%;税收法规类68条,占3.87%;分局专栏类1102条,占62.65%;其他信息116条,占6.59%

二是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内容,提供便捷查询途径,公开咨询及投诉电话,在条件成熟的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或咨询窗口,指引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项,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办税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加人工服务座席人员,除了人工电话咨询,还通过语音和网站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涉税咨询渠道更畅顺。

四是加强税收宣传辅导。精心组织“送税法进企业、进校园”、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税费宣传示范区等多项税收宣传活动,让纳税人了解最新税收政策、税收动态。各基层分局定期组织开展纳税辅导培训,2012年共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165场次,参加人次达1.38万,派发宣传资料18.3万份,有效促进了税企交流互动。

五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公布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涉税事项,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处理群众实际问题。2012年,我局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报刊媒体共刊登政府信息28篇(次),制作专题电视栏目《地税与你》12期,分别通过东莞广播电视台、电台、东莞阳光网共发布政府信息26篇(次),参加“阳光热线”电台直播节目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基层分局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升;公开的方式方法仍有待丰富等。201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健全严格依法、真实全面、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增强各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贴近纳税人需求,重点加大对公众关注热点的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信息反馈,推动税收工作透明化。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有效整合各类税收宣传资源,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时效性。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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