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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2-03-20 15:0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1年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地方税务局2011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3号,邮编:523071,电话:22887373)。

一、概述

2011年,我局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围绕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完善载体建设,充实公开内容,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地方税收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方税务分局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细化到具体科室部门,形成了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纳税人服务中心协助,全局其他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搭建政务公开平台,完善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让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更多的途径了解税收法规政策和地税工作。

一是升级改版并逐步丰富网站功能。我局把东莞地税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将税收政策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地税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方便地掌握税法信息。2011年,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和功能进行了调整新版网站按照“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涉税查询、分局专栏”六大功能定位进行设计,信息丰富、功能完善,实现了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者的相互结合。

二是加快基层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进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有关内容,使纳税人可随时查询有关纳税事宜;在条件成熟的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或税收咨询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功能齐全的办税服务。

<三是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增加人工服务座席,涉税咨询渠道更加丰富和畅顺。

四是不断更新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每月免费派发地税法规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使纳税人能快捷了解税收法规政策和办税指引。

五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公共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

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公开形式,采取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开展形式新颖的税收宣传活动。精心组织了“地税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地税,了解地方税收,体验纳税服务;推进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联合我市中学举办税收知识专题讲座、征文比赛、办税服务厅体验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大学生创业培训”,在高校校园开展“促进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活动,举办税收政策讲座,张贴专题宣传海报和派发宣传单张,让即将走进社会的大学生了解相关税收知识和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我市繁华的城市中心区,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公交车候车亭广告、商住楼宇LED视频及平面广告、户外LED广告、灯杆旗广告牌等载体,通过一系列高密度、全方位、强覆盖的税收公益广告投放,打造税收宣传示范区,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开通东莞地税手机WAP网站。我局依托互联网络开通了手机WAP网站,广大纳税人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地浏览地税部门的最新通知和政策法规信息。随着手机和无线网络应用的普及,该手机WAP网站将成为我市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税企之间密切互动的重要渠道之一。

三是组织各类型纳税辅导培训。开展“送税法进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举办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和培训,如组织举办新办企业的财务人员税收知识培训班、专题税收政策宣传讲会等,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2011年,各级地税部门共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163场次,参加人次达1.2万人,为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解疑悉难。

(四)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我局认真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突出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技术改造、小型微利企业等国家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环保节能以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助推我市转型升级。

二是突出宣传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率调减、促进再就业等惠及民生的税收政策,促进我市社会和谐。

三是突出宣传地方教育附加开征、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自助办税系统推广应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个人代开5万元以下发票业务全市通办等与广大市民直接相关的重大涉税事项,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采取各种形式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全年365备用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13条,其中:信息公开类11条,占1.5 %;税收动态类305 条,占42.8 %;纳税辅导类52条,占7.6%;税收法规类 106条,占14.9 %;分局专栏类 218条,占30.6%;其他信息 21条,占2.9 %。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报刊媒体共刊登政府信息45期。制作专题电视栏目《地税与你》12期,通过东莞广播电视台发布政府信息13次,通过电台发布政府信息13次。通过东莞阳光网发布政府信息1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回复率100%。属于公开范围并予以答复的1宗,属于不予公开范围且告知申请人的2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部分基层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有待改进。2012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整合各类税收宣传资源,不断拓展公开信息的领域;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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