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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税“IMF”模式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受惠面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6-20 14:4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记者从东莞地税了解到,在近日刚结束的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成为一大亮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户数、扣除数额、减免税额均创历年新高。该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户数达333家,同比增长143%;税前加计扣除数额14.30亿元,同比增长62%;减免企业所得税额3.57亿元,同比增长62%

据悉,近年来,东莞地税实行事前调查研究、事中监控把关、事后跟踪服务的“IMF”全流程管理模式,提升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质效,确保了企业充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事前调查研究(Investigate)。在做好政策宣讲及多途径税法推送的基础上,加强与科技部门沟通协调,获取近年来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申报科技“创新券”后补助企业名单、申请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企业名单,作为享受该项优惠的潜在目标对象。逐户分析了解,提供精准纳税辅导,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针对纳税人反馈较多的问题,积极与科技部门交换意见,促进科技部门优化鉴定服务,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提供更便捷的条件。

事中监控把关(Monitor)。该局以2016年度汇算清缴为契机,对事前纳入管理的企业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事中监控。将该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对基层分局的考评,将责任细分到岗到人,定期通报享受优惠比例和具体企业名单,发布明确的工作指引,督促基层分局在企业优惠备案、风险扫描、表格填报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密切关注,跟进企业备案和申报的时点,实时掌握情况,对未享受的纳税人强化纳税辅导,力求做到一户不漏、应享尽享。

事后跟踪服务(Follow-up service)。加强对优惠备案项目的事后审核,对有异议的项目转请科技部门鉴定;将掌握的确实不符合优惠条件或以前符合但现在已经不符合的企业名单,及时向科技部门反馈以核定其是否符合研发投入补助、“创新券”后补助等资格,以保障税收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对应享受而未享受的企业逐户查明原因,做好台账记录,尽力提供纳税辅导,关注企业动态,助推企业在条件成熟后顺利享受优惠。

东莞地税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IMF” 全流程管理模式使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收到了显著成效,该局将推广此模式到落实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之中,确保广大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谭惠芬 李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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