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税服务 > 办税专题 > “倍增计划”政策专题 > 科技创新驱动篇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5-02 15:23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一、目前我国对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

上述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该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三、研发活动具体指的是哪些?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四、哪些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呢?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五、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六、有没有哪些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以下行业不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以上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七、不得税前加计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八、企业委托外部机构研发或者合作研发而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委托或与外部机构合作研发,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九、企业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可以。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会计核算有何要求?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十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哪些备案资料?

1.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完成备案。备案资料包括: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另外 ,企业应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2.企业应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十二、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研发费进行调整吗?

1.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2.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市科技局出具鉴定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十三、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不是。除了负面清单(见第五、六条)所列举的活动及行业,所有企业只要发生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规定费用,都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加计扣除。

    十四、企业计提的研发项目准备金能否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

   企业按照财务规定建立的研发准备金,当年未实际支出的部分,不能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

             


  附录:

    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有关政策文件: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doc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rar

3.《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docx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文章
  • 相关下载
回到
顶部